門球是1946年奧地利人Hanz Lorenzen和德國人Sepp Reindle為了幫助因戰爭而失明的退伍軍人做復健而發明的,在1976年舉行的加拿大多倫多殘障奧運中這項運動被正式公諸於世,而第一次的世界錦標賽則是1978年在奧地利舉行。此後門球的運動人口增加,在國際盲人體育協會所轄的區域之內,門球成為大家熱心參與的運動項目之一。

◎門球規則:

      1. 一場比賽有兩個隊伍參加,每個隊伍有三個球員上場,並且最多可以有

三個替補球員,比賽在體育館的地板上舉行,為一長方形場地,由中線

分割成兩個半場,球門則設在長方形的兩端,比賽使用鈴鐺球,比賽的

主旨是參賽的兩方設法把球穿過對方的球門線,並且阻止對方攻進自己

的球門。

這裡的國際競賽規則是國際盲人體育協會所採用的,我們將列出規則的全部內容。

A部份是比賽規則,B部份則是競賽規程。

0.1.2 規則若有任何疑義,以英文版本為準。

 

A 部份:比賽規則

1.場地和設備

1.1場地

1.1.1尺寸

門球使用長方形場地,長18.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寬9.00

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以上的尺寸是指場地的外緣,場上除了標

線之外,不應有其他東西。

1.1.2攻防區

攻防區寬9.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深3.00公尺(誤差正負0.05

公尺),後方緊鄰球門線(請看圖2)。

1.1.3 球員定位線

從攻防區的前端邊線起算1.5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處有兩條

凸起的位置線,這兩條線從邊界線向攻防區內伸展1.50公尺(誤差正

負0.05公尺),這些線兩方的攻防區裡面都必須要有。再者,攻防區內

還應該有中央位置線,這條線從攻防區的前端邊界線中央向球門線垂直

伸展,長度為0.5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此外,在防守區的前

端邊線距離邊界線1.5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各有一條0.15公

尺(誤差正負0.05公尺)的線,此線垂直於球門線。

1.1.4 著地區

緊鄰攻防區的前方是著地區,寬9.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深

3.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

1.1.5 中立區

著地區之間剩餘的區域,寬9.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深6.00

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

1.1.6 板凳區

板凳區分別在記分計時桌的左右兩邊,距離比賽場地的邊線最多3.00 公尺,必須盡量靠近記分計時桌,且不能跟比賽場地緊鄰,長度為4.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請看圖)。

板凳區必須有一個4.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的前端端線,左右兩邊則要有不少於一公尺的邊線,比賽期間,所有人員都必須留在板凳區,半場換邊,板凳區也要跟著換,且板凳區必須跟本隊的攻防區同邊。

1.1.7 標線

球場標線的寬度是0.05公尺(誤差正負0.01公尺),必須看得清楚,

而且能夠讓球員很容易的靠著觸摸來做定位,在所有最上層標線膠帶

的中間下面必須黏進去一條0.003(誤差正負0.0005)公尺厚度的繩

索。

1.2 設備

1.2.1球門

球門的寬度是9.00公尺(誤差正負0.05公尺),門柱高度1.30公尺

(誤差正負0.02公尺),而且門柱必須是圓形,門楣必須是硬的質地

且不能彎曲,門柱必須在比賽場地之外,但必須緊鄰球門線,以上提到

的尺寸是指球門內部的尺寸,門楣和門柱的直徑不能超過0.15公尺,且

球門的結構必須穩固。

1.2.2 球

比賽用球是1250公克且內有鈴鐺的球,球的圓周大約76公分,材質是

橡皮,球的硬度則由IBSA的運動技術委員會決定。

1.2.3 服裝

所有與賽人員必須穿著正式緊身運動服,運動服前後都必須縫有號碼,

號碼介於1到9,號碼的高度不得小於20公分,服裝的長度不可以超過

身體10公分。

1.2.4 眼鏡和隱形眼鏡

都不准戴。

1.2.5 眼罩

從半場開始的哨音到半場結束所有球員在球場上必須戴眼罩,這包括正

常比賽時間、延長賽時間和自由球時間,如果板凳區球員在暫停時間要進入球場也必須帶眼罩。

1.2.6 眼睛專用膠布

在IBSA門球小組所認定的錦標賽中,所有與賽選手必須在IBSA技術代

表的監督下使用砂質的膠帶貼覆在眼睛上。

2.與賽人員

2.1類別

比賽應該依照性別分組。

2.2 隊伍的組成

競賽開始的時候,一支隊伍由三個球員和最多三個替補球員組成,如果有

球員因為受傷而無法繼續比賽,參賽隊伍可以選擇在低於正規球員人數的

情況下繼續比賽,但不可以在只有一個球員的情況下繼續比賽。

3.比賽時執行職務的人員

3.1人數

一場比賽必須要有兩位裁判、四位門審、一位記分員、一位計時員、一位

八秒計時員和一位射門記錄員。

3.2職責

裁判的職責請看比賽時執行職務的人員的學習手冊,次要執行職務的人員

的職責請看門球次要執行職務人員的手冊。

4.比賽的進行

4.1比賽時間

一場比賽總計14分鐘,等分為7分鐘的兩個半場,半場開始前30秒計時

員必須口頭告知,任一半場在時間屆滿時即被認為半場結束,上下半場之 間休息3分鐘,3分鐘屆滿後下半場比賽立即開始。

參賽隊伍如果在3分鐘屆滿後還不能出賽,將會被判延誤比賽而遭受處罰,在犯規的狀況下,所有計時停止。

4.2 延長賽

如果一場必須分出勝負的比賽,到了比賽結束還是平分秋色,那就必須進

行兩個半場各3分鐘的延長賽,如果需要的話,第一個進球的隊伍就是獲

勝的隊伍,比賽即告結束。正規時間結束到延長賽開始有3分鐘休息,延

長賽上半場開始前要再一次丟銅板決定發球方和防守方,延長賽下半場開

始時,按照延長賽上半場開始時的狀況發球方和防守方角色互換,如果延

長賽結束還是平手且必須分出輸贏,則以自由球決定勝負。

4.3丟銅板

比賽開始之前由裁判或者其他執行比賽任務的人員丟銅板,猜銅板獲勝的

一方可以選擇防守哪一邊的球門或者先攻先守,其他的選擇不必硬性規

定,下半場開始時按照上半場的選擇互換,參賽隊伍參加丟銅板的代表如

果遲到,也要被判延誤比賽。

4.4再定位

在比賽中,如果球員因為罰球而離開比賽場地,此時幫助他們回到防守位

置的行為是被允許的,如果在其他任何時間做重新定位的動作,將被判決

個人延誤比賽。

4.5得分

任何時間,球只要穿越球門線就算進球得分,如果因為裁判或門審傳球給球員而進球則不算得分,如果比賽時間終了時進球,則必須整顆球在時間終了前通過球門線才算得分。

4.6暫停

4.6.1全隊暫停

在正規比賽時間每個隊伍可以有3次45秒的教練暫停,一隊叫停,兩隊

都可以運用這段時間,一隊叫過暫停之後,必須進行過一次發球才能再

叫暫停,此外,延長賽中每個半場各可以叫一次45秒的暫停,任何時間

教練和球員都可以非口語的手勢來要求暫停,裁判必須在叫停方持球或

者裁判停止比賽的狀態下准許暫停,當裁判以口頭宣佈叫停的隊伍名稱

時,則表示暫停認可開始,計時員必須在暫停結束15秒前,以口頭通知。

4.6.2裁判暫停

只要裁判認為有必要可以在任何時間叫裁判暫停,裁判暫停時間教練不

得給球員任何指示,否則會被認為是沒有運動精神的犯規行為。

4.6.3因傷暫停

如果有人受傷或生病,裁判可以叫因傷暫停,如果受傷球員無法在45

秒暫停時間內完成治療,或者在因傷暫停時間內有任何球隊成員進入比

賽場地,則受傷球員必須被換下場,而且到該半場結束前不得再上場。

4.7換人

4.7.1球隊換人

每次比賽每個球隊在正規時間內最多可以三次換人,延長賽則只有一

次,球員可以重複上場,但重複上場還是要記一次換人。任何時間教練

和球員都可以非口語的手勢來要求換人,裁判必須在叫停方持球或者裁

判停止比賽的狀態下准許換人,當裁判批准後,教練必須用換人牌指出

換下場的球員號碼和換上場的球員號碼。除了犯規球員之外可以在處罰

犯規的狀況下換人,但必須由執行比賽任務的人員直接把球員帶下場,

教練不可以指導球員,如果裁判認為教練有指導球員的行為可以判決罰

球。暫停時間可以換人,但是要記暫停也要記換人,此時教練可以指導

球員,半場結束可以換人且不記換人,但必須獲得裁判的准許。發生受

傷事件時,如果教練或球隊其他成員必須進入攻防區提供協助,或者受

傷球員無法在45秒因傷暫停時間屆滿後繼續比賽,則球隊必須盡快換

人,被換下場的受傷球員在半場結束前不得再換上場,但因傷換人不計

算在三次換人的限制之內。

5.違例

當違例事件發生時,發球權必須由攻擊方轉換到防守方。

5.1過早發球

在比賽中如果球員在被允許之前出手射門,得分不算,且要算一次射門。

5.2球員出界

射門的球員在球出手時,必須有身體的某部份在比賽場地之內,否則為球員出界判定違例,進球不算且要算一次射門。當球員在尋找位置的時候身體出界,不算球員出界。

5.3傳球出界

球員互相傳球的過程中球出邊線稱為傳球出界判定違例,則球隊喪失控球權。任何時候球碰到球場上方的物體球隊也將失去控球權。

5.4回場

如果防守隊伍將球檔掉但沒有接住,球往回滾過中線稱為回場判定違例,則發球權回到攻擊方,如果球是碰到門柱或門楣滾回場也算,但若是自由球或罰球則不算。

5.5死球

如果球在碰到防守球員之後停住不動,而防守隊伍沒有把球控制住,或

者沒有企圖接住球的動作,則被認定為死球違例,球隊將失去發球權,但如果是自由球或罰球則不適用。

5.6短球

球員射門的球已經靜止卻還沒有到達對方的攻防區稱為短球判定違例,則防守隊伍獲得控球權。

6.犯規

犯規分為個人犯規和球隊犯規,被判犯規的球隊只能留下一個人來防守對

方的射門,如果是個人犯規,則留犯規球員在場上。如果是球隊犯規,則

以犯規前最後一個射門的球員留在場上,如果還沒有射門記錄之前發生球

隊犯規,則由教練選擇留在場上的球員。所有犯規罰球必須按照規則進行。

球員和教練可以手勢拒絕罰球。

6.1個人犯規

6.1.1高球

球員射門時在球離手之後必須在攻防區或者著地區至少著地一次,如果

沒有著地則為高球犯規,應計算一次射門但球進不算得分。

 

6.1.2長球

球員射門時球在攻防區或著地區著地後,球必須在中立區至少再著地一次,如果沒有著地則為長球犯規,應計算一次射門但球進不算得分。

6.1.3觸摸眼罩

任何球員在場上觸摸眼罩就算犯規,因犯規而下場的球員不可以碰觸眼

罩,否則再算一次犯規。在半場之中無論是暫停時間或者任何的停止狀

態球員想要碰觸眼罩都必須獲得裁判的允許,並且要等到裁判表示允許

之後球員還必須背過身子才能碰觸眼罩。

6.1.4三次射門

一個球員只能連續射門兩次,如果第三次射門之前沒有其他球員射過門

就是犯規的行為,上下半場和犯規狀態前後的射門連續次數合併計算,

但正規時間到延長賽時間則不合併計算,意外的把球送進自己的球門,判對方得分但不算射門。

6.1.5防守犯規

第一個接觸到防守球的球員必須以身體的某部份接觸到攻防區,否則就

是防守犯規。

6.1.6個人延誤比賽

如果有下列狀況則處以個人延誤比賽:

a.球員藉場上隊友以外的人協助而重新定位。

b.球員在裁判下令開始比賽後仍然沒有出賽。

c.個人缺乏運動精神的行為。

如果裁判認定場上的球員有缺乏運動精神的行為,應該針對犯規的

球員進行犯規處罰,甚至可以判出場,更嚴重的話,如果裁判認為必

要,可以判決犯規的球員不得在本次競賽中出賽。被判出場的球員不

能由其他球員替代。

6.2球隊犯規

6.2.1八秒犯規

防守完成後,持球隊伍在八秒內必須出手射門,此項規則之適用無關於

持球動作是否持續。

6.2.2球隊延誤比賽

如果有下列狀況則處以球隊延誤比賽:

a.全隊在裁判下令開始比賽後仍然沒有出賽。

b.任何妨礙比賽進行的行為。

c.半場結束後換人沒有通知裁判。

6.2.3球隊缺乏運動精神的行為

如果裁判認定板凳區內的任何球隊成員有缺乏運動精神的行為,可對該

隊處以球隊缺乏運動精神犯規,如果裁判認為情節嚴重可以判出場或禁

賽。

6.2.4板凳區指導球員行為

板凳區內的任何人不得在暫停或者中場休息以外的時間指導球員,如果

裁判認定板凳區內的人員有指導球員的行為可以判決該隊犯規,如果一

場比賽有兩次指導球員的犯規行為則犯規人必須離開體育館,並且再記

一次球隊犯規。

7.自由球

如果一場必須分出勝負的比賽到了比賽時間屆滿還是平分秋色,那就以自

由球來決定比賽的結果了。

7.1自由球的次數

自由球次數的決定根據球員名單上人數較少的隊伍的球員人數。

7.2自由球攻守的決定

自由球開始之前必須丟銅板決定誰先攻門誰先防守,如果一隊選擇先攻,

則在每一組自由球的順序中都是先攻。

7.3自由球的攻守順序

射門的順序決定於教練在比賽開始前交出的優先順序名單,選手名單必須

包括得分名單上面所有的選手,名單上每一個選手必須在裁判的協助下, 上 場射門,每一個選手都必須射門一次,這個順序一直進行到每個選手都攻

門和守門一次,進球數較多的隊伍將被宣告獲勝。

7.4驟死自由球

如果自由球結果仍然平手,那麼上面的射門順序在兩隊人數相等的情況下繼續進行,直到有一方領先為止,驟死自由球進行之前必須再丟一次銅板決定攻守順序,每一組射門進行之後,攻守順序必須調換。

7.5自由球犯規

自由球的進行必須按照既有的規則,如果射門犯規則球進不算並取消射門機會,如果防守犯規,則球進算分如球不進則再射門一次。

7.6球員的移動

在比自由球時,教練和隨伴人員將會被裁判移動到球場的另外一邊,

所有球員必須帶上眼罩留在板凳區,直到比賽完成為止。被驅逐出場的球

員、受傷的球員和被認為不適合出賽的球員必須從球員名單上剔除,並以

順序較後的球員遞補。

8.裁判的權力

在所有的情況下有關安全、規則、程序和比賽都由裁判做最後決定。

9.有關比賽時執行職務之人員造成的弊端

由IBSA認可的比賽時執行職務的人員書面報告給IBSA門球小組的任何參

賽者的行為,將會在門球小組下一次排定的會議中處理,對參賽者的制裁

則必須得到門球小組的認可。

10.爭議申訴

任何球員和工作人員之間的爭議只能由總教練向這場比賽的裁判提出申

訴,而且申訴的時間必須在比賽中裁判停止比賽的時候,並且必須得到裁

判的准許才能提出。裁判可以對總教練解釋爭議的事項,如果教練不接受

裁判的解釋必須先完成比賽,然後按照國際盲人體育協會指定的方法提出

申訴,如果教練在裁判第一次解釋之後繼續申訴,則構成球隊延誤比賽犯規,裁判可以採取任何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處理。

 

B部份:競賽規程

11.比賽的認可

11.1一般認可

四隊以上參加的國際門球競賽需要IBSA的認可(這是IBSA手冊上的規

定)。

11.2認可所需的資料

認可所需的資料包括以下幾項:

a.主辦單位的名稱和主辦委員會主席的姓名。

b.比賽的描述。

c.提出申請的日期。

d.邀請的國家和參加隊伍的數量。

e.運動設施和裝備的詳細說明。

f.參賽者和工作人員之住宿設施的說明。

g.預算。

h.交通。

i.其他相關事項。

11.3罰款

如果主辦單位違反重要協議,主辦國家將被處以最多一萬瑞士法郎的罰

款,並且至多五年之內不准申請主辦比賽。

12.設施和裝備

12.1比賽場館

12.1.1尺寸

門球比賽使用的體育館地板面積最少21.00 x 30.00公尺,高度最少5.00

公尺。

12.1.2地板

地板表面必須光滑。

12.1.3觀眾區

觀眾區必須與比賽場地的任何部份距離4.00公尺以上。

12.2裝備

所有裝備必須符合比賽規則的規定。

12.2.1計分牌

為了觀眾和教練的方便,主辦單位必須設立可目視的計分裝置,並且這

個計分裝置必須能夠讓板凳區裡面的人員隨時可以察看。

12.2.2時鐘

主辦單位必須準備兩個時鐘,其中一個是法定時鐘,一個是備用時鐘,

除非裁判宣佈啟用備用時鐘,否則備用時鐘上顯示的時間完全不具效

力,法定時鐘必須能夠讓板凳區裡面的人員隨時可以察看。

12.2.3大會使用的文件

下面的比賽文件必須備妥:

a.得分名單。

b.球員名單。

c.射門記錄。

d.延長賽得分名單。

e.抗議表格。

所有表格的格式都規定於比賽時執行職務之次要人員的學習手冊上。

12.2.4換人牌

教練在執行任何換人動作時,必須使用換人牌指出換上場和換下場的球

員號碼。

12.2.5新球

世界錦標賽和殘障奧運都必須使用新的且沒有用過的球。從循環賽進入

名次賽後,也要使用新球。

12.3檢定

所有在國際錦標賽中使用的設施和比賽裝備,都必須通過由IBSA門球小組

認可或指定之人員的檢定。

13.住宿

13.1宿舍

宿舍必須符合一個標準,那就是不能對球員和球員的表現有負面的影響,

如果可能的話,一間宿舍最好不要住超過三個人。

 

13.2伙食

食物必須根據球員的需要來供應,並且要以能夠讓球員表現出最佳球技為

標準,對於有特殊需要的球員,尤其是糖尿病患者,必須做特殊的安排。

13.3交通

住宿的地點最好盡量接近比賽場地,兩個地點之間必須安排足夠的交通

工具。

14.比賽時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14.1裁判

14.1.1人數

每個場地至少要有五位裁判。

14.1.2指派

殘障奧運、世界錦標賽和區域性錦標賽的裁判都由IBSA門球小組指派,

其他被認可的比賽,主辦者都會提出合格裁判的名單,另外,主辦委員

會可以選擇或邀請國家級的門球組織提供一至二位裁判的名單,和一位

備取名單。

14.1.3檢定

在被認可的比賽中,裁判必須擁有IBSA的合格證明,在殘障奧運、世界

錦標賽和區域性錦標賽中,所有裁判必須擁有IBSA第三級的檢定證明。

在被認定的國際比賽中,如果出賽的隊伍來自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則

此次比賽的裁判,至少要有一半擁有IBSA第二級的檢定證明,其餘的裁

判必須擁有IBSA第一級的檢定證明。

其餘的比賽中,所有的裁判必須擁有IBSA第一級的檢定證明。

14.1.4國籍

在殘障奧運、世界錦標賽和區域性錦標賽中,任何國家最多可以有兩個

裁判參與執法。任何裁判不得在本國隊伍出賽的時候出場執法。

14.1.5八秒計時員

在殘障奧運和世界錦標賽中,所有八秒計時員必須擁有IBSA 第三級的檢

定證明。

15.財務

15.1參賽者

下面的費用參賽者必須自行負擔:

a.到達比賽地點的旅費。

b.意外和健康保險的所有費用。除非因為主辦單位本身的疏忽所造成的傷

害應給予負責之外,其他任何意外傷害和疾病所需的費用不予負擔。

c.報名費。

15.2主辦單位

以下是主辦單位必須負擔的費用(這些費用必須是在主辦國內且跟比賽有關

的花費):

a.住宿和交通。

b.所有裁判和IBSA技術代表的住宿、交通和旅費。

c.頒獎所需的經費。

16.合格標準

16.1世界錦標賽

16.1.1男子組比賽

世界錦標賽最多由十六個隊伍參加,參加隊伍不足十六隊則全部參加,

如果參加隊伍超過十六隊則必須以下面所敘述的方法來決定參賽隊伍:

a.最近一次殘障奧運前六名的國家代表隊。

b.主辦國如果不在前六名名單內,則有權力派一支隊伍參賽。

c.另外,IBSA的每一個區域有一個額外的名額,可能的話,最好是一年

內曾經得到區域內錦標賽的冠軍而不在世界前六強名單內的隊伍來參

加。

d.依照下面的原則將參賽的隊伍擴充到十六隊:

(1)因為區域錦標賽冠軍而獲得參賽資格比率最高的區域。

(2)進入世界錦標賽比率最高的區域應該讓出參賽的機會。

16.2殘障奧運

16.2.1男子組

殘障奧運男子組最多可以有十二支隊伍參加,如果不足十二支則全部參

加,如果參加隊伍超過十二隊則必須以下面所敘述的方法來決定參賽隊

伍:

a.最近一次世界錦標賽前六名的國家代表隊。

b.主辦國如果不在前六名名單內,則有權力派一支隊伍參賽。

c.剩餘的名額則由奧運資格賽中前幾名的隊伍來補足。

16.2.2女子組

殘障奧運女子組最多可以有八支隊伍參加,如果不足八支則全部參加,

如果參加隊伍超過八隊則必須以下面所敘述的方法來決定參賽隊伍:

a.最近一次世界錦標賽前四名的國家代表隊。

b.主辦國如果不在前六名名單內,則有權力派一支隊伍參賽。

c.剩餘的名額則由奧運資格賽中前幾名的隊伍來補足。

17.賽程的進行

17.1抽籤和種子

在國際錦標賽中必須把參賽隊伍分成兩組以上,各組按照該隊兩年內參加

國際錦標賽的排名來排定種子隊伍。也就是說世界錦標賽的種子由前次殘

障奧運的排名來決定,殘障奧運的種子則由前次世界錦標賽的排名來決定。

為了讓每一組的隊數平均,我們按照以下的規則來選定種子隊:

(1).分兩組:

A組: nos. 1,4,5,8,9,12,13,16

B 組: nos. 2,3,6,7,10,11,14,15

(2).分三組:

A 組: nos. 1,6,7,12,13,18,19

B 組: nos. 2,5,8,11,14,17,20

C 組: nos. 3,4,9,10,15,16,21

(3).分四組:

A 組: nos. 1,8,9,16,17,24,25

B 組: nos. 2,7,10,15,18,23,26

C 組: nos. 3,6,11,14,19,22,27

D 組: nos. 4,5,12,13,20,21,28

不用參加較早比賽的種子隊伍則由抽籤產生,排定的賽程必須在比賽開始

二十四小時前獲得IBSA技術代表的認可。

17.2賽程種類

適用於所有國際錦標賽的賽程有下列幾種:

a.比賽隊伍不多於六隊則採用雙循環賽,取前四名後再進行單淘汰賽,單

淘汰賽中第一名跟第四名比賽,第二名跟第三名比賽,獲勝的隊伍爭冠

軍,落敗的隊伍則爭第三名。

b.比賽隊伍多於六隊不多於九隊的話採單循環賽,取前四名後進行與上面

所提過的相同單淘汰賽。

c.比賽隊伍若多於九隊而不多於十六隊則將參賽隊伍等分成兩組,各組進

行單循環賽,兩組各取前三名再進行一次單循環賽,在這個單循環賽中,

已經比賽過的對戰組合不再重複比賽,並且採計之前比賽過的成績。然

後再取前四名按照前面提過的方法進行單淘汰賽。各組四名以後的隊伍

將進行落選賽,各組的第四名比賽一場爭奪此次比賽的第七名和第八

名,依此類推以決定以後的名次。如果兩組之中有一組比另外一組多一

隊,則隊數較多那一組的最後兩名跟隊數較少那一組的最後一名共三隊

來進行一個單循環賽,以決定最後三名。隊數較多那一組的兩隊已經比

賽過的成績則直接採計到這個循環中,而不再重複比賽。

d.如果比賽隊伍多於十六隊但不多餘二十一隊則等分為三組,各組進行一個

單循環賽,三組各取前三名再進行一次單循環賽,在這個單循環賽中,已

經比賽過的對戰組合不再重複比賽,並且採計之前比賽過的成績。然後再取前四名按照前面提過的方法進行單淘汰賽。各組四名以後的隊伍將進行落選賽,以決定第十名和以後的名次,各組的第四名進行一個單循環賽來決定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名,依此方法類推,以決定以後的名次。如果三組中有一組或兩組多一隊,則少一隊的組的最後一名和多一隊組的最後

兩名,總共四隊或五隊進行一個單循環賽以決定最後的名次。來自同一組

的兩隊已經比賽過的成績直接採計到這個循環中,不再重複比賽。

e.如果比賽隊伍多於二十一隊但不多於二十八隊則等分為四組,各組進行一

個單循環賽,四組各取前兩名再進行一次單循環賽,在這個單循環賽中,

已經比賽過的對戰組合不再重複比賽,並且採計之前比賽過的成績。然後

再取前四名按照前面提過的方法進行單淘汰賽。各組三名以後的隊伍將進

行落選賽,以決定九名和以後的名次,各組的第三名進行一個單循環賽來

決定第九、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名,依此方法類推,以決定以後的名次。

如果四組中有一組、兩組或三組多一隊,則少一隊的組的最後一名和多一

隊組的最後兩名,總共五隊、六隊或七隊進行一個單循環賽以決定最後的

名次。來自同一組的兩隊已經比賽過的成績直接採計到這個循環中,不再

重複比賽。

17.3循環賽的名次

由各隊所得點數來決定,獲勝得三點,平手得一點,落敗則得不到點數。

如果有兩隊點數相同,則比勝負關係,如果還是平手,則比得分減掉失分,

如果最後還是平手,則以自由球決定勝負,在這種情況下教練必須重新填

寫球員名單。

17.4沒收比賽

某隊被判沒收比賽則算一敗,獲勝的一方得到三點,進球數為0,如果有隊

伍在比賽期間因為任何理由而提前離開,所有其他隊伍都獲得三個獲勝點,

之前的比賽結果都自動取消。

17.5每日最多出賽數

每天每隊出賽最多不得超過四場。

17.6除名

如果有球員事先故意改造眼罩,而被發現證據確著,負責比賽工作人員諮

詢的技術代表可以決定將此球員從這次比賽中除名,如果球員或球隊其他

成員被認定有違反比賽精神的任何行為,也可以被從比賽中除名。

18.比賽之協定

18.1球隊登記手續

比賽開始之前兩對必須派出代表到登記區填寫得分名單、球員名單卡和執

行丟銅板的動作。

18.2熱身

所有球隊在被要求出賽之前必須有至少三十分鐘的熱身時間,並且必須安

排適當的熱身區域。

18.3球隊介紹

比賽即將開始之前,兩對必須在著地區前方列隊,且必須將所有球員和教練

的名字一一唱名。

18.4在得分名單上簽名

比賽結束後,兩對教練、兩位裁判和計分員必須立即到計分員桌前在得分名

單上簽名。

19.抗議

19.1陳述

任何抗議必須在各該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後以書面向競賽主任或者他的代理人提出,並且必須繳交保證金,保證金的額度由主辦委員會決定,但不得少於五十瑞士法郎或等值貨幣,抗議書必須用IBSA的格式以英文填寫,有關的規則編號必須明確提出,比賽地點的合格與否和裁判的指派不能包括在抗議的內容中。如果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否則保證金將會被IBSA沒收。

19.2抗議委員會

在國際錦標賽中,所有有關賽程的抗議應該由具有最後發言權的抗議委員

會處理,抗議委員會應由IBSA技術代表、一位由技術代表指派的競賽裁

判、競賽主任和兩位由IBSA門球小組認可或指派的額外人士組成。

20.技術代表

20.1 所有被認可的比賽都必須有IBSA門球小組或小組的主席指派一名技術代

表。

20.2技術代表的責任

技術代表的責任是負責在比賽開始之前和主辦者聯絡,他必須負責確

認有關賽程之技術事物的標準,包括:

a.競賽場地。

b.賽程的進行。

c.裁判資格和裁判班表的核定。

d.比賽時執行職務的次要人員的管理。

e.得分名單和官方記錄的核定。

f.眼罩及其正確使用方法的監督和認可。

21.例外

所有的例外規定必須事前獲得IBSA門球小組的認可。

翻譯:張國瑞

校對:魏敏茹